定额基价,亦称分项工程单价,一般是指在必定使用期范围内修建安装单位产品的不彻底价格。
定额基价相对来说仍是比较安稳,有利于简化概(预)算的编制作业。之所以是不彻底价格,一是由于只包含了人工、资料、机械台班的费用,只能算出直接费。为了习惯社会主义商场经济开展的需求,跟着工程造价变革的进一步深化,依照《建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》的要求,也可编出修建安装产品的彻底费用单价,这种单价除了包含人工、资料、机械台班三项费用外,还包含管理费、赢利等费用,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归纳单价的基价,为发承揽两边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归纳单价构建了渠道。现在,我国已有不少省、市选用此法,取得了成效。
定额基价是确认分项工程的基准价,对编制的全国定额基价选用北京市价格为基价,各省、自治区编制的定额,选用省会(首府)所在地价格,使用时在基价的基础上,依据工程所在地的商场价进行调整。定额基价具有下列长处:一是定额基价相对较为安稳,有利于简化概(预)算的编制作业。二是有利于树立一致修建商场,实施一致的预算定额,防止各地市等编制单位估价表,最终仍是要调价差的繁琐。